鼓勵50歲或以上人士做義工,肯定他們在義務工作的貢獻,表揚常青義工透過熱誠和經驗推動義務工作,透過嘉許提高社會人士對義務工作的認知和認同,為社會樹立義工典範,鼓勵更多市民參與義務工作。
申請資格
- 義工須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,或是經香港政府特別許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進行義務工作的人士(非永久性香港居民須自行從入境事務處獲得從事無薪工作的許可,以免觸犯香港入境條例,詳情可向入境事務處查詢)
- 50歲或以上(於1974年12月31日或之前出生)*
*以2024年12月31日當天年齡計
- 須於香港或香港境外地區積極參與和推動義務工作,宣揚義務工作精神;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的服務紀錄須由香港註冊商業機構或非牟利機構,包括政府部門、法定機構、商會、專業組織或制服團體核實;以及須獲一名個人/機構提名
評審及遴選準則*
將由評審團按以下評審準則進行遴選:
*所有評選之項目均以2024年(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)內舉行之活動、政策及貢獻等作評選準則
- 社會貢獻
- 義工表現
- 服務投入
- 特殊考慮因素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