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心學校

愛心學校
透過愛心學校計劃,鼓勵學校持續參與組織義工活動,從小培育學生參與義工服務及助人精神。
評選準則:
- 學校義工隊必須於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至少兩次的義工服務或全年義工服務總時數不少於100小時。
- 合資格學校將獲發該年度「愛心學校」標誌,以示鼓勵。
- 全年十大最高義工時數之學校將獲發「卓越愛心學校」標誌,以示嘉許。
報名資格:*學校
*根據《教育條例》第3(1)條,「學校」是指一間院校、組織或機構,其於任何一天向20人或多於20人或於任何時間同時向8人或多於8人提供幼兒、幼稚園、小學、中學或專上教育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任何其他教育課程,包括以專人或郵遞服務交付的函授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