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心屋苑

愛心屋苑
推動社區和諧,團結居民參與義工活動,服務有需要人士。
評選準則:
- 居民義工隊必須於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內完成至少兩次的義工服務,或全年義工服務總時數不少於100小時。
- 合資格居民義工隊將獲發該年度「愛心屋苑」標誌,以示鼓勵。
- 全年十大最高義工時數之居民義工隊將獲發「卓越愛心屋苑」標誌,以示嘉許。
報名資格:
全港各公營/私營大廈/屋苑的居民組織(包括:互助委員會、業主立案法團、業主委員會、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合法居民組織)所組成或協助組成的居民義工隊。